看完后,哑然失笑,这些解读和18年流传至今的《小产权房死刑终于来了》如出一辙,解读的人估计扫一眼政策就急着下结论。
现在就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逐一解读分析
政策原文一、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各
点评没买卖过深圳小产权的人几乎都有一个深圳宝安区的小产权房重大误解,觉得买卖完小产权后,必须得在该村村委做个备案/登记/盖章,实际上,深圳村委给小产权盖章有几个特点
1.深圳的统建楼几乎都是村委出地、个人开发商出钱合作建房而来,买卖合同上的甲方大部分是出钱合作建房的开发公司,极少有合同甲方是村委,买家买了房后,村委或开发公司在买卖合同上盖个章或者自制个红本/绿本盖个章给买家,一手房会把过户费包含在房价里或者一二手每平都收200500元过户费,自从16年沙井马安山村的永丰公寓失火把村长抓了之后,已经大为收敛了,最近几年想让开发公司盖章,除了过户费之外,有些还得额外给喝茶费,一般得两三万/套。和商品房开发商一样,统建楼卖完后,大部分开发公司就注销了,花了几万块盖的不一定是真章,有些甚至章都不盖,在管理处电脑里登记下就算过户了。自从4月29日央视报道深圳小产权后,盖章就更是提着猪头找不深圳小产权村委统建楼到庙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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