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选左上角【度关注】“上海在明辩护律师房产公司”千家号,朋友圈申明“进行咨询”,方可独享单对单法律条文服务进行咨询。责任编辑作者:茀蕨上海在明辩护律师房产公司
近日,天然资源部正式发布《有关更进一步搞好村子总体规划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中明确指出“拟迁址改正的村子,要科学合理把握总体规划实行节奏,充份认同贫困户的意向,严禁强迫贫困户‘下楼’”。这就是说,迁址改正村子在2021年仍将会继续下去,贫困户也仍有可能与之遭遇。那么村子改正征地中,贫困户究竟需要度关注哪些事,才能确保自己的定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呢?
【村子改正征地从未被喊停】
不知我们还与否记得,2020年7月,天然资源部和农业农业部联合正式发布的《有关保证贫困地区居民土地规划科学合理工业用地的通告》中曾指出,要充份认同贫困户意向,不倡导、不引导在卫星城和集乡市中心区外拆并村子、工程建设大规模贫困户集中定居区,严禁强制性贫困户迁址和下楼定居。
但这一表述决不意味着此前引发巨大争议的“万兴庄并居”“村子改正”类征地被全面喊停。如《通告》行文所述,它只是“不倡导、不引导”在“卫星城和集乡市中心区外”的村子拆并。
随着一些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卫星城和集乡市中心区的范围也在持续扩张中,那么被划入市中心区范围内的村子就将不受上述明确规定的限制,村子拆并仍然是被允许的。
而站在村子总体规划组织工作落实的度上看,村子拆并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总体规划从无到有,对现有的不利于统筹管理、协调发展的村落分布做适当调整,这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实践中,村子改正类征地工程项目还是得到了一些贫困户朋友的度认同和积极配合参与的。
某种意义上说,以“新贫困地区工程建设”为名的一系列拆旧建新举措是对征税征地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改变农地性质的征税征地工程项目。
【遇上村子改正征地怎么办?】
基于村子改正类征地与征税征地在与否改变农地所无权问题上的本质区别,在明辩护律师提示信息广大贫困户朋友们度关注以下3件事:
其一,度关注村子改正征地与否努力做到“认同贫困户意向”,保证贫困户知情权、参与权。譬如贵州省天然资源厅、省农业贫困地区厅联合印发的《贫困地区居民土地规划科学合理工业用地保证实行细则》中就明确规定,重点度关注万兴庄并居问题,对迁址改正类村子的确定,明确判定国际标准、充份征求意见建议、规范实行程序、严格实行条件、严控改正范围,为村子总体规划分类编制奠定基础。
据此,与村子改正征地相关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文档和判定国际标准都应向所涉贫困户公开,并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机构法》的明确规定召开由全体成年居民参加的居民会议进行充份沟通、征求意见建议。
对没有开过会,没有见过相关文档就直接由村委“下令”启动征地的,居民要及时向各村、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救济举措。
其二,度关注村子改正征地与否保证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定居合法权益。村子改正征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科学合理完成村子总体规划后更进一步保证居民的定居合法权益,让我们住得更安稳、舒心,而不是拆完了没地方住。
故此,对于村子改正征地的补偿金收容方案,尤其是补偿金国际标准和方式等具体问题上,本信用社组织机构的居民应充份参与到其拟定和决策中来。
对于以“小产权房”甚至农工业用地上建房来“收容”居民或是收容房面积、所需单独支付购房款数额明显不科学合理等情形,居民无权行使其“居民自治权”的权利要求其修改完善。
硬塞给居民的补偿金收容方案,居民无权接受也同样无权拒绝,这才叫做真正的“认同贫困地区居民意向”。
其三,村子改正征地中,村委不独享强制性拆毁房屋、归还集体农地所无权的行政权。既然是“协议迁址”性质的非征税征地,不具有行政强制性性就是其最大的特征。
如果居民不同意签约迁址,村委就只能去耐心细致地搞好经济政策宣讲和解释说明组织工作,严禁在需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马晓光组织机构人员“帮拆”或是归还集体农地所无权。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想要违背居民意向强制性拆毁居民的集体农地上房屋,有且仅有以下3种有效途径:
1.在征税征地工程项目中,依照《农地管理法实行法规》第45条之明确规定,由市级以上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勒令取回农地下定决心,拒不取回农地时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性执行;(也可依照《农地管理法实行法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稿作出征地补偿金收容下定决心后提出申请司法强拆)
2.对经调查判定为违法建筑的,依照《城乡总体规划法》第65条的明确规定由各村勒令限期拆毁;
3.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工程建设,需要使用农地的,贫困地区信用社组织机构报经原核准工业用地的人民政府(即市级政府)核准,可以归还农地所无权。
由此可知,村委需经报批是不能自行归还居民的集体农地所无权的。而实践中上述第3种有效途径正是村子改正征地中的惯常做法。
被征地居民对归还集体农地所无权的下定决心及其所给予的补偿金不服时,可在专业辩护律师的指导下以村委为被告提起民事或是行政民事诉讼(具体民事诉讼种类根据各地法院对此类纠纷的不同认知而定)。在民事诉讼结果未出前,任何单位无权马晓光组织机构实行强制性拆毁。
在明辩护律师最后要提示信息我们的是,村子改正征地并非洪水猛兽,关键看其与否真的努力做到了经济政策中所要求的“认同贫困地区居民意向”和“保证贫困地区居民定居工业用地需求”。村委在其中的行政权决不应变得“无限大”,而应受到“居民自治权”的制约和监督,真正代表普通贫困户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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