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律条文_最低法事例_小产权房被违规违建,买房人不能赢得行政管理索赔

8号看房团    2022-04-25    125

原副标题:高等法院法律条文条文 | 最低法事例:小产权房被违规违建,买房人无法赢得行政管理索赔

【裁判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两户根本无法拥有两处自发性土地,其自发性土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省、省辖市明确规定的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严格遵守有关贫困地区自发性建设工业用地法律条文和政策的通告》〔请示报告(2007)71号〕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写字楼工业用地根本无法重新分配给村中居民,农村居民不得到贫困地区购买自发性土地、农民写字楼或“小产权房”。本案中,案涉房屋已被人民高等法院施行裁决证实为违规建筑物,且原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绝非案涉房屋所在的信用社组织机构核心成员,因此原告密切合作修建案涉房屋,仍未赢得案涉房屋使用权,不属于《北欧国家索赔法》明确规定的机关和机关值班人员履行职责侵害其权益的情况,有权赢得北欧国家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最低人民高等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20)最低狸尾豆赔申872号

重审提出申请者(二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飚,女,1968年8月28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大谋,陕西百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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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出申请者(二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海口市海口市上海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包洪文。

重审提出申请者刘飚因诉被提出申请者海口市海口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海口市政府)行政管理索赔一案, 不服海口市高级人民高等法院(2019)琼行赔终108号行政管理索赔裁决,向嗣后提出申请重审。嗣后司法机关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核,现已审核终结。

刘飚以高传久与赵振杰、赵振峰密切合作修建的案涉“久久公寓”属于合法建筑物,其通过转让协议司法机关赢得物权,海口市政府征收决定违规,应向其索赔为由提出申请重审,允诺撤销一、二审裁决,提审本案。

嗣后经审核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北欧国家索赔法》第三条首款明确规定,机关和机关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有前项明确规定的侵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权益的情况, 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前项赢得北欧国家索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首款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两户根本无法拥有两处自发性土地,其自发性土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省、省辖市明确规定的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严格遵守有关贫困地区自发性建设工业用地法律条文和政策的通告》〔请示报告(2007)71号〕明确规定, 贫困地区写字楼工业用地根本无法重新分配给村中居民,农村居民不得到贫困地区购买自发性土地、农民写字楼或“小产权房”。本案中,案涉房屋已被人民高等法院施行裁决证实为违规建筑物,且 原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刘飚、高传久绝非案涉房屋所在的海坡村信用社组织机构核心成员,因此高传久与赵振杰、赵振峰密切合作修建案涉房屋,仍未赢得案涉房屋使用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北欧国家索赔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的机关和机关值班人员履行职责侵害其权益的情况,有权赢得索赔,故刘飚亦有权赢得北欧国家索赔。一、二审裁决否决刘飚的索赔允诺和上诉,合乎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重审提出申请者主张的重审事由无法成立,不应予以支持。

综上,刘飚的重审提出申请不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政管理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的情况。依《最低人民高等法院有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政管理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裁定如下:

否决重审提出申请者刘飚的重审提出申请。

公开审判长  杨志华

检察员  宋楚潇

检察员  刘艾涛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 刘韦唯

书 记 员 唐劲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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