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函〔2018〕1532号),选定汕头市、江门市作为试点,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试点工作。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选择江门市市区组织开展“江门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试点项目”。
一、成果适用范围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仅适用于土地性质为集体且土地用途不得改变条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格参考。
二、成果应用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价值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及地价内涵
1、评估范围江门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合计128.73平方公里。
2、用地类型共3类,包括集体商服用地、集体住宅用地(宅基地)、集体工业用地。
3、土地价格类型
4、土地出让年期集体商服用地为40年、集体住宅用地(宅基地)为无限年期、集体工业用地为50年。
5、容积率1.0。
6、估价期日2019年1月1日。
四、成果主要内容
本次江门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包括级别基准地价和区片基准地价两种价格形式。集体商服用地划分5个级别和96个区片,集体住宅用地(宅基地)划分4个级别和109个区片,集体工业用地划分4个级别和63个区片。
附表14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
表1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表
价格表达形式地面地价
表2市区集体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地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表3 市区集体住宅用地(宅基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地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表4 市区集体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地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附表57各用途区片基准地价
表5市区集体商服用地区片基准地价表
地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表6市区集体住宅用地(宅基地)区片基准地价表
地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表7市区集体工业用地区片基准地价表
地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六、公布实施时间
本基准地价成果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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